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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蒸汽凝结水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作者:办内信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480 更新时间:2017-11-21 15:45:57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蒸汽凝结水

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20171028日,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环保验收评审会。验收小组由白银市环保局监测站、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兰州交通大学、项目设计单位阿姆斯壮机械(中国)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甘肃星驰工程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及特邀四名专家(名单见附件1)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看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1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改造内容主要包括: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是在原有蒸汽凝结水系统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将稀土主厂区、高新区、机修区(包括办公楼区域)、厂区食堂及车库等蒸汽凝结水系统进行疏水改造,对间接加热蒸汽凝结水进行回收、余热利用、凝结水处理后供动力车间循环流化床锅炉和水管锅炉使用,达到循环利用目的。同时,将办公楼原蒸汽采暖改为热水采暖。

二、验收监测结果

白银市环保局出具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白环监验字[2017]40),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无组织排放

从监测结果看:厂界颗粒物(TSP)浓度最大值为0.76mg/m3,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1.0mg/m3)。

2)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昼间测定值为52.1dB63.0dB,夜间测定值为46.2dB54.9dB,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3固废排放、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冷凝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膜由该膜供应商集中收集回收。

三、结论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蒸汽凝结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可通过项目环保设施专项验收工作。

公示期:20171121-1221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 

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1

 

 

附件:蒸汽凝结水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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