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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告
 
作者:办内信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70 更新时间:2021-10-28 15:36:31

为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共同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各党支部要教育和要求职工通过微信、QQ、“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转发和上传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严格履行网络群组管理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公司各单位部门及职工个人创建的各类群组的群主要切实履行群组管理责任,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守牢网络底线,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依规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落地查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群组内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住址,电话号码等内容),坚决做到不复制、不截屏、不转发。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各党支部、单位部门及职工个人严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网络平台随意转发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工会)、计控信息中心举报。

五、积极传播正能量。鼓励各党支部、单位部门及广大职工积极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在此提醒广大职工和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务必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要通过官方渠道获得信息,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总体战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公司各级组织各单位和广大职工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举报电话:8821741  8821697

举报邮箱:jw@gs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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