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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公示
 
作者:办内信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05 更新时间:2018-5-7 8:15:14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55日在白银市靖远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并对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审查。评审会由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满璇主持,由马菊红、王海林、王宇明组成评审组,马菊红担任评审组组长,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评价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本次评审(见评审会签到表),靖远县安监局对本次评审进行全程监督。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汇报后,审阅了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及现场查勘。根据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综合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总体意见

    评价单位世纪万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具有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范围满足项目要求,《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依据充分,方法正确,内容较完善,评价结论准确,措施和建议基本可行。

    2)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本项目生产工艺描述,对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补充识别,明确重点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

    2、核实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评价;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5、修改完善本项目补充措施及建议;

    6、完善资料性附件;

    7、对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一并修改。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1)总体意见

    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建设一致,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及职业卫生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2)整改意见及建议

    1、修订企业现有应急救援预案;

    2、增加现场防护用品的发放频次;

    3、严格按作业工人接触危害因素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进一步完善健康监护档案。

    三、审查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时提请评审组组长确认后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建设单位根据上述现场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结合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存档备查。

   公示日期:201857-201867

   举报电话:8821935

   公示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附件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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