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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限公示

    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建设工程配套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期限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建民
    联系电话:0943-8821935
    对于我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意见。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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