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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征求《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具体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目前,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已编制完成《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曹凤波

  电话:(0311)85912751

  传真:(0311)85912166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

  邮政编码:050021

  邮箱:caofengbo2002@163.com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柏学凯

  电话:(010)6655683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稀土工业辐射环境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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