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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4月17日,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组由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兰州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勘单位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华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两名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看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2018年3月编制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3月委托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编制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总占地面积132007.2m2,主坝为利用原2号尾矿库尾矿坝(1997m标高)作为主坝,依托原2号尾矿库闭库及环保治理工程已建成的截渗坝、集水池、排洪系统等作为辅助设施。新建1#和2#子坝,排渗回水系统和指挥调度中心等附属工程,建设完成后固废场最终堆积标高2017.0m,堆积高度42m(含初期坝),总库容为46.78×104m3,滩面坡度为3%,属于四等库,服务年限14.17年。项目总投资4606.48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现已完成标高1997米以下工程,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

二、验收调查结果

北京华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明:

(一)环境质量

1、水环境

地表水体黄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2、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

声环境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III类标准。

5、生态环境

该项目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达到了生态保护基本要求。

(二)污染源

1、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2、粉尘

该项目粉尘排放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渗滤液

试运行期间未产生渗滤液。

三、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环境管理

企业设置专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未备案。该项目固废转运、堆存、覆盖已建立完整的台账记录。

2、环境监测

本项目按环评报告要求制定了监测计划。

四、结论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工程建设对空气、水、声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同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标高1997米以下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18年4月18日-2018年5月18日

举报电话:8821935

公示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1.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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